茂名,学校“未满一个月不发”条款被认定无效!教育局责令两天内补发
2026年9月,广东茂名市电白区杨梅中学,十几位新入职教师集体离职。
他们在校工作十余天后提出辞职,完成交接离开。学校以合同中 “入职未满一个月离职不发工资” 的条款为由,拒绝支付劳动报酬。
电白区教育局联合人社部门介入处置。官方明确认定:涉事合同中“入职未满一个月不发工资”的约定不具备法律效力,只要劳动者实际付出劳动就必须付酬。 教育局责令学校两天内结清所有离职教师的劳动报酬。杨梅中学党委书记赖文承认尚未发放涉事教师工资,表态后续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处理。
“从高一调到初二,薪资不变,额外兼任班主任”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