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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流 慕洋犬们,睁开你的狗眼,这就是你们的民主自由! (6人在浏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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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#101
没有国家,这些人早就和加沙难民一样了,哪有机会用手机上论坛攻击国家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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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#102
人有亡斧者,意其邻之子。视其行步,窃斧也;颜色,窃斧也;言语,窃斧也;动作态度,无为而不窃斧也。俄而掘其谷而得其斧,他日复见其邻人之子,动作态度无似窃斧者。
 
满清灭了,你们这群憨憨,居然还能活着,国破人亡,你们居然没绝种,也是奇怪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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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#104
满清灭了,你们这群憨憨,居然还能活着,国破人亡,你们居然没绝种,也是奇怪。
它活得绝对比你们清醒。你认为金灿荣司马南那些是泛泛之辈?
现实里它们就是利益至上者,路边连个老人也不敢扶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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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#105
煮熟的鸭子-嘴硬。事实摆在眼前都拒不承认! 小泉石龟太郎你真的适合做中国孩子们的老师吗?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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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#106
满清灭了,你们这群憨憨,居然还能活着,国破人亡,你们居然没绝种,也是奇怪。
你偷换概念玩的非常溜,意思是小日本再来入侵一次中国,屠杀中国人,依然还有中国人活下来对吧?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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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#107
唉,各位坛友,我大哥当年就是爱贪便宜,人家打了三针科兴,他偷偷地去打了五针。谅解别人也是电白人的一种美德,以后大家不要骂他,让我逗他玩,现在他属于四年级小孩子的智商,需要坛友的呵护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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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#109
唉,各位坛友,我大哥当年就是爱贪便宜,人家打了三针科兴,他偷偷地去打了五针。谅解别人也是电白人的一种美德,以后大家不要骂他,让我逗他玩,现在他属于四年级小孩子的智商,需要坛友的呵护。
谁逗谁还不知道呢,脸被打没了吧?别自欺欺人了好吗? 还死鸡撑饭盖?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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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#1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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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#112
我用黎港了一句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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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#113
看到你个脑残,总是忍不住说两句,你这个脑袋是被稻草殖民了?还是被火药殖民了?怎么国家要养着这种饭桶,浪费纳税人的钱,还反过来骂纳税人蠢,CTM的。
莫非只有大殖子才是纳税人?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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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#116
为了拥有第二修正案,每年付出一些枪支死亡的代价也是值得的
——查理·柯克

第二修正案的内容和查理·柯克这句话的背景与含义。

1. 第二修正案是什么内容?

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的原文是:

“A well regulated Militia, being necessary to the security of a free State,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keep and bear Arms, shall not be infringed.”

中文翻译:

“纪律优良的民兵部队对自由州的安全实属必要,人民持有并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容侵犯。”

尽管条文简短,但这句话的解释在美国引发了巨大的争议,主要集中在前后两个分句的关系上:

· 集体权利说:一种观点认为,修正案的重点在于前半句“纪律优良的民兵”。这意味着“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”与“民兵服役”是紧密相连的,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州政府能够组织民兵,防止联邦政府的暴政。因此,个人拥有枪支的权利不是无限制的。
· 个人权利说:另一种观点认为,修正案的重点在于后半句“人民的权利不容侵犯”。他们认为,前半句只是一个引言或原因陈述,而核心是确认了个人拥有和携带武器是一项天赋权利,与是否参加民兵无关,目的是用于自卫、打猎和抵抗暴政。

2008年的关键判决: 在2008年的“哥伦比亚特区诉海勒案”(District of Columbia v.Heller)中,美国最高法院作出了一个里程碑式的判决。最高法院以5比4的票数裁定,第二修正案保护的是个人拥有和携带枪支的权利,且这项权利与是否参加民兵组织无关,主要用于传统的合法用途,如在家中自卫。

这个判决基本确立了“个人权利说”的主导地位,但也指出这项权利不是绝对的,像任何权利一样,可以受到一定的限制(例如禁止重罪犯或精神病人拥有枪支,限制在学校、政府大楼等敏感场所携带枪支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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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关于查理·柯克的言论

查理·柯克(Charlie Kirk) 是美国一位知名的保守派政治评论员和活动家,他是组织“转向美国”(Turning Point USA)的创始人。他的这一言论典型地代表了美国保守派和枪支权利支持者(如美国全国步枪协会NRA)的核心观点。

这句话的含义和背景:

1. 价值权衡:柯克的这句话不是在庆祝枪支死亡,而是在表达一种价值权衡。他认为第二修正案所保障的持枪权是一项至关重要的自由,它对于防止政府暴政、实现个人自卫和维护美国建国精神是必不可少的。
2. “代价”论:在这种观点下,每年发生的部分枪支死亡(包括凶杀、意外走火等)被视为保卫这项核心自由所带来的一个悲剧性但不可避免的“代价”(trade-off)。他们认为,不能因为这项权利被滥用或产生负面后果就废除或过度限制它。
3. 背后的逻辑:这种逻辑类似于“自由与安全之间的权衡”。支持者认为,用一部分安全感来换取更大的个人自由是值得的。他们坚信,一个武装起来的民众是自由的最后堡垒。

反对者的观点: 反对者(通常是自由派和枪支管制支持者)强烈反对这种说法。他们认为:

· 这种权衡是冷酷无情、不道德的,将人的生命视为可以接受的代价。
· 第二修正案的权利并非绝对,完全可以像其他国家一样,在允许公民拥枪的同时,通过常识性的法律(如普遍背景审查、禁止攻击性武器等)大幅减少枪支暴力,而无需“牺牲”那么多生命。
· 美国的枪支死亡率在发达国家中异常之高,这证明当前的枪支法律是失败的。

总结来说,查理·柯克的这句话是美国国内关于枪支管制辩论中最尖锐、最两极化的观点之一。它直接体现了双方最根本的分歧:一方将持枪权视为不容妥协的核心自由,另一方则认为生命权是更应优先保障的基本权利,并认为可以通过严格的管制来减少悲剧的发生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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